在线报名

姓名:

电话:

场地选择:

驾照类型:


免费咨询热线

0574-5512633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在线咨询

2036172051

扫码获取
更多资料

关于我们常见问题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2013年宁波高温补贴标准出炉了吗?

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学车吧 更新时间:2013-6-3 21:35:00 浏览:14031次

[摘要]宁波2013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仍按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高温作业工人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职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从6月至9月!

    宁波2013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仍按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高温作业工人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职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从6月至9月!

     ●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工伤保险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高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此外,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关于高温津贴

  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关于高温中暑

  高温作业中暑可否申请保险?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市总工会昨天发出通知,今年7月至9月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以“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强意识”为主要内容的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集中行动。

  集中行动期间,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将对高温作业企业进行劳动保护、生产条件状况和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露天作业现场、高温高湿作业现场、建筑工地等领域。同时,对防暑降温设备、高温津贴发放、中暑急救等应急预案制订情况,以及高温期间职工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情况也将开展检查。

  此外,市总工会还将组织10个高温慰问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会开展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职工对用人单位高温劳动保护不到位有意见,可拨打“12351”职工热线电话投诉。

相关阅读:

国家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今年7月初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

在“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一条中,《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今年7月至8月,鄞州出现了35℃以上的持续高温天气,尽管如此,在炎炎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农民工们依然和高温津贴“无缘”,不少工人甚至连一碗消暑的绿豆汤都没喝到过。

部分老板和工头辩解道,高温津贴已经包含在工资里了。但被问及“具体数额是多少、按几天发放”时,他们却含糊其辞。

区总工会争取高温津贴可走法律途径

根据《办法》,区总工会向各镇乡(街道)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工会全面落实。

各级工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尤其是工地负责人依法行事的意识相对淡薄;而农民工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饭碗”,即使领不到高温津贴,也多选择忍气吞声。

区总工会宣教法工部部长翁国能表示,《办法》中对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包括“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等。如果农民工拿不到高温津贴,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他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发放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的尊重,请让高温下的劳动者真正享受到政策的清凉。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分享到: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 (前200个字符有效,您的评论在管理员审核后才可公布)

评论列表

IP: 115.238.发表时间:2013-6-25 16:51:54
不对吧,应该是高温作业工人20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60元/月,一般工作职员130元/月。
IP: 60.178.6发表时间:2013-7-24 10:19:43
余姚这里跟本没有高温补贴
IP: 115.220.发表时间:2013-8-7 10:06:16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除非你不干了,天朝治下.....
IP: 60.190.2发表时间:2013-8-1 9:37:02
有病呀,这个标准老早变了,还TMD置顶,误导人呀

0574-55126331客服热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客服QQ:

学驾驶,找驾校,上学车吧网站!面向全国学车族的专业驾培门户网!

Copyright © 2012-2013 学车吧 www.xueche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90379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