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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论坛 更新时间:2012-12-14 9:50:00 浏览:4320次
全市各驾校.考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管局的要求和部署,自2013年1月1日起,宁波将按照新部令的要求开展驾驶人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1.关于考试内容和标准.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2013年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2013年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参加桩考或者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2.关于预约考试次数.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3.关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二年调整为三年.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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