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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宁波烟花燃放注意事项【消防部门温馨提醒】

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学车吧综合编辑 更新时间:2012-1-20 0:01:00 浏览:1836次

[摘要]
2012年春节期间,宁波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可以燃放时间为2012年1月21日至2月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止,共18天。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宁波消防部门从多角度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安全。

  记者从市消防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2011年2月2日(除夕),宁波象山石浦一网吧由于附近居民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同样由于附近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不当,2010年2月13日晚(除夕),宁波江东世纪东方商业广场办公楼发生火灾,所幸消防部门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燃放烟花爆竹提醒:

  1、到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燃放说明、没有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劣质的烟花爆竹,外观也比较粗糙,千万不要买。燃放烟花时,一定要按照烟花爆竹上标注的燃放说明进行燃放。

  2、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空旷地点,不要对着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市场、医院、老房子、加油站等危险地带更要避而远之。千万不要横穿马路、院落燃放魔术弹、闪光雷等烟花爆竹。

  3、不要把废旧报纸和纸板等易燃物品堆放在开放式的楼道口或阳台上。如果是封闭式阳台,出门前要关好窗户。不要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在阳台上晒衣服、被褥。

  4、放烟花爆竹时身上不要戴围巾等易燃品。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放完烟花爆竹后,别马上离开,要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后,把残留物清理一下再走。

相关阅读:2012年宁波城区烟花爆竹经销点将比去年有所减少

    俗话说爆竹声声迎新年,但据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采访得到的信息显示,今年宁波城区烟花爆竹经销点将比去年有所减少。

  据记者昨天从宁波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采访获悉,今年宁波城区烟花爆竹经销点的审批办证工作正在开展之中。据了解,今年宁波城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的具体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18日。由于经营时间总共仅19天,属于临时经营,按宁波江东、海曙、江北三区工商部门规定,相关在城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经营户无需为此变更经营范围。

   “单从我们工商部门审核情况看,今年申领城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小店数量有明显减少。”在采访中,一位具体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工商人员这样告诉记者。如海曙区今年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申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经营户共为132户,而在去年则共有158户;江东区今年持有效营业执照申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共为149户,而去年则共有178户;江北区从今年申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经营户共有228户(包括部分农村地区经营户),而去年则共为253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2005年宁波刚刚限制城区烟花爆竹经销之时,宁波城区小店要从事烟花爆竹销售,还需经过公证抽签方有机会获得经销资格,烟花爆竹经销之热门可见一斑。但今年是以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打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小店数量反而有所减少。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抱着这一疑问,记者昨天进行了专题采访。

  “从近两年情况看,在宁波主城区卖烟花爆竹,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赚。我认为这应是一些经营户不愿再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原因之一。”对此,海曙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小店老板这样分析认为。他指出,相比起农村地区,宁波主城区烟花爆竹进货渠道、销售时间都有严格限定,而在这种情况下,城区经营者的经营成本也比农村地区要高,烟花爆竹的零售价格也明显比农村地区要贵一些。“很多城里人为了便宜,都纷纷跑到农村地区去买烟花爆竹呢!”

  “今年准备在城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户数量减少,拆迁应是主要原因。”宁波安监部门一姓李的有关负责人则这样分析。他指出,按往年情况看,在春节前后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销售点大多都是一些日杂小店,而在2010年,宁波海曙、江东的一些旧住宅区拆迁比较多,这导致那些原先会来申领烟花爆竹经营的小店数量有所减少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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