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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晚报 更新时间:2011-11-30 17:19:00 浏览:2278次
鄞州运管所姜山运管站工作人员向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报料:近日,他们在姜山人民路附近查获这辆车牌为浙BB871Y的车时,它正顶着“长辫子”被用来移库。“长辫子”一头接着汽车的动力系统,一头就通向旁边的民居,外表一看,就是一辆“电车”。
据车主介绍,这辆是二手车,买来后进行改装,虽然拖着辫子,但不影响倒桩和移库练习,因为不用汽油,能省不少钱。“零排放、无污染,确实节能环保,但这非法改装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可不得了。”姜山运管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且这辆车是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活动,这是不允许的。”
记者了解到,按照不得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规定,车主将被罚款1000到3000元,且必须拆除这个“节能”装置。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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