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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晚报 更新时间:2011-9-24 16:27:00 浏览:1495次
此次消费调查从今年7月开始,历时两个月时间,共发放了调查问卷2500份,收回有效问卷2365份,回收率达94.6%。本次问卷调查的对象是我市有过购车经历的消费者,调查内容涉及销售服务、车辆保险、维修服务等三大方面39个项目。
在销售服务方面,被调查的大部分消费者则反映4S店提供的购车合同存在不规范情况。在2365份有效问卷中,仅有734人反映经营者与其签订的合同使用了工商部门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占31%;1163份为商家自行制订的合同,占49.2%;326份为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占13.8.%;142人没有签订合同,占6%。
调查显示,当前仍有不少汽车4S店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利用热门车型向购车者设置人为障碍。有970名消费者反映在提车时遇到过另行加价、被要求在4S店装饰及被要求在4S店办理保险等问题,占有效调查问卷的41%。
此外,调查中不少消费者还反映,4S店售后服务价格普遍较高,个别4S店维修中心出售的汽车配件除由该品牌汽车零配件供应商生产的正厂配件外,还在销售一些副厂配件。部分4S店排队等候服务现象比较突出,因排队等候服务而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现象已不容忽视。
市消保委昨天建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及完善汽车质量保证制度,特别是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及配套实施细则,同时,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出现的过高收费、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查处;汽车行业协会则要加强自律,推广使用《宁波市汽车买卖(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则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选择到有实力、信誉好的4S店购买和维修汽车,要多学习与车辆驾驶、维修和保险有关的知识,及时向行政职能部门或消保委申(投)诉。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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