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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车管所 更新时间:2011-9-22 17:06:00 浏览:2098次
(一)审验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录入相关信息后领取回执。
(二)审验流程:
1、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符合规定的照片;
4、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录入相关信息后领取回执。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代理人也应当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提交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身体条件证明》。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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