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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晚报 更新时间:2011-7-12 8:40:00 浏览:2481次
同时,根据公安部要求,原对除闯红灯和超速50%以上的其他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3个月内处理可不予记分”的政策将不再继续实施。如车辆尚有未处理违法的,请在本月15日前持相关证件到我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工行网上银行(http://www.icbc.com.cn/)进行处理。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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