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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晚报 更新时间:2011-6-7 8:48:00 浏览:1548次
10多次撞车均是对方负全责
去年8月初,海曙区交警大队一名交警在工作时,发现一名可疑的司机林某,此人自去年6月14日至7月31日,在我市范围内发生10几起交通事故。更让人吃惊的是,10几次交通事故,竟然次次是对方负全责。
交警觉得林某可能涉嫌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于是向南门派出所移交了这条线索。一个“碰瓷”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涉案的林某、龙某和童某,都来自安徽,20多岁。作案工具——用来撞别人的两辆雅阁轿车,都是龙某租来的,安徽牌照。他们的手段也很简单:踩油门、撞车、下车、索要赔偿。
专撞“不规矩”司机
那么,10几次交通事故都是对方负全责这是巧合吗?当然不是,3人对目标都是精挑细选的,只找那些违反交规的司机,这样对方全责他们就能赔到更多的钱。
被害人陈女士在环城西路上的一个路口准备左转弯时,她半个车身已经转出路口,等着直行车辆开过后再继续转弯。三四辆车子开过都没事,最后一辆车却当她不存在似的撞了上来。冲击力使得她从座位上弹起,脑门被撞起一个包。
由于被撞的车子不是压了双黄线,就是左转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因此10几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龙某等人均不承担责任,被撞者也只好自认倒霉。
短短一个月半,3人靠这个门路非法获得赔偿4.1万余元,而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则高达8.4万元。
理赔漏洞让他们有机可趁
事故发生后,他们一般会以自己是外地车理赔不方便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被害人赔钱,至于维修发票,也让被害人自己去“买”。据了解,一般以维修费的10%就能买到一张等同维修金额的发票。
当然,也有被害人不同意这么做。那么龙某等3人就会自己买好汽车配件,把车开到汽车维修厂维修。他们付给修理厂人工费和定损金额的10%,修理厂则按照定损单上的金额给他们出具维修发票。
如此讹财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几起交通事故,作案时3人都不计后果,故意踩油门加速撞向别的车辆。因此,海曙区检察院以3人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海曙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10年,并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官也提醒广大车主,切莫贪一时之快而违章驾驶,否则正好给了这些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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