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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网 更新时间:2011-5-6 10:33:00 浏览:2365次
“酒驾入刑”并不是我国首创,其实在欧美一些国家,醉酒驾驶早已被等同于刑事违法行为,而且鉴定是否为醉酒驾驶的标准也相对比较高。美国法律规定,当一个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08%时驾车,被视为醉酒驾车。俄罗斯《反酗酒法》规定:驾驶员最多的饮酒量以一杯啤酒的量为限。日本对酒驾司机的管理更加严格,明确规定驾驶人绝对不能喝酒。法国作为一个“葡萄酒”大国,也基本对醉酒驾驶实行了“零容忍”。
各国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方式各不相同,罚款是最通用的方法,我国刚开始实施的醉驾入刑新规定对醉驾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严重者还将终身禁驾。而欧美许多国家在罚款的基础上,还采用了一些更深入的惩戒和教育手段。
“逆向”警示
在美国,除了要进行高额罚款以外,醉酒司机还将接受一定的教育培训,不但要到驾驶学校上课,学习相关法律文件,也必须到医院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看驾校播放的醉酒驾车造成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还有人被罚到道路上执勤,做30天至90天的社区服务劳动等。屡次犯错的,甚至会被送去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在真实车祸中死亡者的残破尸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这事实上是对司机的一个逆向教育,让他知道醉酒驾驶会酿成怎样的人间惨事,内心会害怕,敲响警钟,以提高其安全意识。
“连坐”惩罚
在日本,除了追求肇事司机的责任之外,还要同时追究向司机提供酒的那个人的责任,这一点杜绝了向司机劝酒的陋习。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尤其是在以“劝酒”为传统习俗的中国,这点也许值得借鉴一下。马来西亚也有一个独特的“连坐”惩罚方式,一旦某位男性司机被发现酒后驾车,警方会立即拘留他,并将他的妻子也一同送进拘留处,关在一起,让妻子“彻夜”教育丈夫。
“羞愧”教育
在波兰,警方抓到醉酒司机就把他们的姓名、年龄、所驾驶汽车的型号和牌照、被扣地点和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外加司机近照,都上传警方专设的网站,再发给全国的大报刊,在指定的版面上曝光。这一招比单罚款更让人“难受”,这对找工作,做生意都会有负面影响。同样,在澳大利亚,警方也善用人们的羞耻心对醉酒驾驶员进行处罚。如果醉酒驾驶员只是初犯,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如果屡教不改,那么要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把此人的姓名登在当地的报纸上,报纸专栏用《酒醉与入狱》为题,公布示众。
新一批的民生新规把国家对国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关注以规章制度形式写入法律法规,是十分可喜之举。但,无论是金钱惩罚,还是精神上的教育,酒驾入刑仅仅只是一种警醒人们的手段,关注生命,珍爱生命,理应是我们该有的人性操守,需要我们自己去规范和遵守内心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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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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