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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焦作日报 更新时间:2010-12-31 8:56:00 浏览:1714次
12月29日,网友“ttttt”也在《政府在线》发帖质问:最近一段时间,焦作各个驾校疯狂涨价,一开口就是3000元至3500元,我市驾校培训收费价格到底多少合适,市政府有没有一个标准?
据介绍,近期,市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同样接到了多起群众投诉,反映我市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存在大幅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那么,驾校为何不顾市民感受而提高培训费呢?一家驾校负责人说出了缘由:随着参加驾驶员培训人员的不断增多,车身、油材料的损耗在加大,职工劳动投入在增多。为了满足驾驶员培训的需要,驾校要不断地购置新车,扩建场地,另外汽油的价格也不停地上涨。驾校基于对经营成本、学校生存和职工待遇的考虑,不得不提高培训费。
驾驶员培训费上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稳定我市双节市场物价、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昨日,市发改委召开了驾驶员培训费提醒告诫会。市发改委、市运管局、市车管所、8家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对8家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提出了告诫: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管理权限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面前,各驾校提高培训费的时机不成熟、节奏不合拍、力度不现实。一是近期内各驾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相互串通共同涨价,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二是限定各驾校在3日内将多收取的驾驶员培训费退还学员,并将退款清单报市价格举报中心;三是希望各驾校在谋求合理利润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四是各驾校要增强法制意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收费行为和代收费行为。
据了解,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如果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市发改委调查,各驾校在收取培训费的同时,也代收了一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从政策上来说,这部分收费项目的主体不应该是驾校,驾校应在受委托的情况下,告知学员自愿选择缴纳、协议缴纳,不得强制代收。
当前,稳定现有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是大势所趋。为了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在省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范围内,我市将对各驾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实行价格备案制。
按照要求,在全市价格形势基本稳定之后,各驾校调整收费标准必须向市发改委、市运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在对各驾校教学成本审核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地调整收费标准,保障驾校的合理利润,稳定正常教学秩序。
市发改委还强调,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意调整收费标准之前,各驾校要严格执行原有理论教学大纲要求和实践操作规定要求,不得降低培训质量。
宁波学车吧点评:我们觉得相关部门没有必要插手价格的制定,毕竟价格因素应该由市场来主导,而不是政府部门。如果驾校不涨价,他们的教练可能因为成本的上涨,而向学员乱收费。再说,如果这家驾校涨价,但是总有没有涨价的驾校,学员还是可以用脚来选择的,毕竟如果没有生源,相信驾校也会降价。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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