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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0-12-8 15:39:00 浏览:1529次
2009年3月份以来,唐某某、秦某某等人长期混迹于桂林市某驾驶员考试中心一带,租用针孔式摄像头、对讲机等设备给参加驾驶员交通规则考试的学员进行考试作弊,非法获利三万余元。当作弊工具经常被考官收缴后,唐某某、秦某某感到被挡了财路,即策划组织恶意戳破考官的汽车轮胎,以达到警告威胁考官的目的。
今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考试中心一民警的白色面包车放在考试科后面停车处,唐某某、秦某某商量后,用尖刀戳破白色面包车四个轮胎;今年6月份的一天下午,考试中心一民警的白色面包车放在考桩前停车处,唐某某、秦某某商量后,用尖刀戳破白色面包车左前和左后两个轮胎;今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考试中心一民警的白色面包车放在考桩前,唐某某、秦某某商量后,由唐某某望风,秦某某用尖刀戳破了左轮。今年10月21日上午,桂林市某驾校培训学校一教师的黑色轿车放在学校门前停车场,唐某某、秦某某商量后,唐某某用尖刀戳破了左前轮胎。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唐某某、秦某某连续多次故意毁坏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并据此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被告人因此一审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均被判处罚金3000元。
宁波学车吧点评:这2个人真是该被抓,学车嘛不好好学,尽想着作弊,抓住以后,不悔改,还要去针对考官,真是可恶之级!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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