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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驾校要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

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南昌晚报 更新时间:2010-11-7 17:43:00 浏览:1532次

[摘要]

    我市公布《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许多“新规”与你有关。如果你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15日前提出,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二楼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邮编:330038);邮箱:lifachu@163.com

    政府部门要公布驾校名称和级别
    2009年,南昌驾培机构共培训机动车驾驶员8.4万余人,比2008年增长了18%。伴随着有车一族的增多,如何避免“马路杀手”的出现呢?驾校培训是关键一环。
    记者了解到,《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相关的理论知识或者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办法》提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的名称和级别,便于消费者选择。

    收费项目标准要公示,不得分解收费
    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并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场地和教练员、投诉电话等情况。
    培训机构除按照其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外,不得另立项目收费或者分解收费,收费应当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培训收费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报市或者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理论培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法》提出,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理论培训可以采用统一组织或者委托其他培训机构的方式进行,采用网上教学方式开展理论培训的,面授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学场地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道路、时间进行。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教练车的训练道路和时间。

    考核合格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办法》提出,学员培训期满后,培训机构应当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并为学员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培训智能IC卡。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学员培训期间有权选择培训时间和教练员
    《办法》提出,学员在报名时填写学员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学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
    学员有权在培训期间选择培训时间和教练员,对培训机构及教练员违法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教练向学员索取财物最高可罚2000元
    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在经营场所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并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场地和教练员、投诉电话等情况的;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学场地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的等,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教学活动时,不随身携带《教练员证》或者转让、转借《教练员证》的;未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的;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的;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的。

    宁波学车吧点评:以上的规定是好的,如果能够执行好,确定对于南昌驾校的良性发展有很好的帮助,对于学员而言,利益也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所以我们还是希望能够落实好,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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