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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0 更新时间:2009-9-11 12:41:00 浏览:2335次
161人参加宣誓
今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率先在全省推行交通肇事溯源制度,连带追查肇事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学校及其教练员,并承担相应责任。昨日上午10点,在德宏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举行的这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宣誓活动,就是举措之一。
源头预防
严审核严警示测心理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凡到德宏州公安车管部门办理受理业务必须提交《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受理通知单》并存入《机动车驾驶人档案》中。除符合法定报考条件外,凡未参加学前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未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公安车管部门一律不能为其办理、受理业务。
“全州各级公安车管部门都建立了机动车驾驶考试申请人报名培训与预约报考信息核对机制,受理申请人报考申请时认真审核有关资料,这是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的第一步。”德宏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徐云春说。同时,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上交通安全课等方式,让学员接受深刻的警示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此外,德宏州公安车管部门还积极探索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心理测试及矫正机制,对机动车驾驶学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筛查,对潜在影响安全驾驶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矫正,严把机动车驾驶人准入关和安全关。
事后溯源
查当事人查驾校查教练
德宏州公安车管部门还建立了驾驶人培训学校考试质量排名通报制度。每月、每季度对辖区内各驾校的驾驶考试质量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通报各驾校及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布。对考试合格率低、连续多次考试合格率排名末尾的教练员,建议有关部门责令停教3个月;对连续两次考试质量排名全州末位的驾校,在其核定培训能力基础上,采取减少20%受理人数的处理。
对于培训学校来说,不仅有事前教学质量要抓,事后还有培训质量倒查制度。据了解,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由公安车管部门每月将事故分析通报到驾校及教练员,并按培训质量进行排名。对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建议驾驶培训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长效机制
变管理为服务保平安
昨日,德宏州副州长马闻表示,德宏州率先推出交通肇事溯源制度,从道路交通事故的源头抓起,使驾驶人这个群体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最大限度预防“马路杀手”的产生,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交警支队长徐云春介绍,以往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打击重点违法行为等方面,而现在的服务则主要体现在以预防为主,多部门多举措共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驾驶人学员阶段开始,提前排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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