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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10-1-5 14:19:00 浏览:1562次
不经过正规驾驶学习,仅仅买车时去汽车销售公司培训1天,结果买车刚好20天就撞死人。胡某因犯交通肇事罪,经开县检察院起诉,被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刚满18岁的胡某本是农民,嫌种地太辛苦,想买辆汽车跑运输。去年9月12日,胡某到开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农用车。
由于不懂驾驶技术,胡某请汽车销售公司临时培训1天,后直接长期从事汽车运输业务。2009年10月2日上午,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农用车,搭乘奶奶和父亲由开县中和镇往三合场方向以50公里/小时的车速行驶。当车行至中和镇牌楼路段与某货车会车时,胡某见前面有行人就慌了神,忘了踩刹车就径直将行人邓某撞倒,致使邓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经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为取得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向其赔偿82888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宁波学车吧点评:不考驾照就开车,其实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做赌注,也是拿别人的生命在开玩笑。我们希望所有想学车的朋友都应该以此为戒!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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