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驾校学员证没到手急展才艺 开车撞树朋友殒命
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新浪博客
更新时间:2009-12-14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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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烟台8月6日讯近日,芝罘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据介绍,今年2月份,李某在某驾校学车,还没有考下证,李某却觉得自己已经学会开车,就开着路边买来的无牌车拉着几个朋友去吃烧烤,谁知雨天路滑再加上他技术不到家,车子撞到一棵树上,同去的四个朋友一死三伤。
今年2月13日凌晨1点左右,还没考下驾照的无业人员李某,驾驶着一辆自己在路边买来的无牌轿车去接朋友们吃烧烤,当车子沿芝罘区世回尧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大酒店门前时,由于天下着雨路面打滑,李某突然觉得车尾处摆了几下,接着车子就不听指挥开始向路西侧滑去,李某打了两把方向后,也没有改变车子的轨迹,轿车一头撞到路西侧的树上。他爬出车后拨打了120,将重伤的刘某送到了毓璜顶医院,其他人被送到了烟台肿瘤医院救治。2月13日11时左右,刘某因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经鉴定均系轻微伤。
据调查,李某肇事时并未取得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且肇事车辆无任何手续,也未办理车牌照。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致一人死亡,根据有关规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芝罘区人民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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