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各驾校及报名点悬挂《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项目公示表》
让市民明明白白学车
■有明确的收费项目标准,学员可以明明白白地学车了。
考驾照历来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市场,台山市物价局、交通局和台山市纠风办及时深入调查,并根据台山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政府指导价,实行统一收费,纠正了行业的不正之风,此举得到江门市物价局、交通局的充分肯定。如今,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一片“阳光”,市民拍手叫好。
□文/图 本报记者 区景常
问题
台山考驾照为何贵过江门?
2005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驾驶员培训新大纲》,考驾照的难度加大,费用也跟着水涨船高。从此之后,考驾照的费用便一路上升,涨声不断。从2007年开始,江门市区的学车费用大幅上涨,考小车驾照突破4000元大关,最高时部分驾校的收费甚至达4500元。后来,学车费用有所下调,不过考小车驾照基本都保持在4000元以上。从今年1月下旬开始,学车费用终于下调了,考小车驾照的费用从原来的4000元调整至3600元。
然而,记者在今年2月中旬的一次采访中发现,台山的驾校仍收费4500-5000元。同属江门地区,为何江门市区和台山的考照费用相差如此之大?记者了解到,台山市一些驾校和报名点收费不明朗,相对于以前的学费,其收费标准确实有下调,但不少市民都认为,下降的幅度还可以再大些,因为目前的费用仍然偏高,市民有点难以承受。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调查
驾驶培训成本高导致收费高
据台山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报报道引起台山市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2月下旬,台山市物价局、交通局和台山市纠风办深入该市各驾校和报名点调查,之后,台山市交通局向台山市纪委提交了《关于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调查情况的汇报》。
据调查情况显示,台山市宝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综合二级培训机构,从事大型货车、小型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台山市一庆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一品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专项三级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小型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除了一品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自营,其他3家驾校的经营模式都是个体教练挂靠学校经营。根据江门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09年1月1日之前该市驾驶员培训收费是市场调节价(市场定价)。经调查,江门市公安局规定台山市教练车实际道路驾驶训练只能到江门篁庄考场和鹤山市鹤城竹和路段,台山市驾培收费比江门市高,就是由于该市驾培成本高所致。
整改
实行明码标价 明明白白学车
台山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在今年1月6日,该局已向台山市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转发了《关于规范江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台山市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按标准收费。
台山市物价局、交通局和台山市纠风办还联合监制了“温馨提示”和《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要求各驾校及报名点在显眼的地方悬挂,把“温馨提示”发到每个驾驶培训学员及报名者手中,让广大报名者清清楚楚报名,学员明明白白学车。
据介绍,《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和“温馨提示”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台山市驾驶员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培训费、代收费、阳山长途训练食宿费、学习资料费、驾驶证工本费、体检费、驾驶证邮政速递费、培训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等收费项目上都明码标价,其中小车合计4305元、大车5305元,除收费表标示的收费项目外,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都属乱收费行为,学员有权拒交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释疑
为何要收培训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
记者在《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中发现,有一项收费项目是培训期间交通费及食宿费,统一收取600元/人/期。
为何要收取这600元?台山市物价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整个江门地区只有台山、恩平比较特殊,没有设考场,江门、开平都有考场,台山的学员来回江门、台山考试最少要4次,加上去阳山的途中所用的过路、过桥成本和食宿费用,台山在收费时统一收取了这笔费用,就显得总的收费会高一点,不过,这要以自愿协商为原则。除此之外,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名目另加收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台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后,可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遏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大大提高驾培服务质量。
【相关链接】
江门市物价局发出通知
规范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收费行为
本报讯 根据江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实行考证指导价,对各种类型机动车牌照考试的价格给定一个指导价,超出或低于指导价一定幅度的,要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的规定,江门市物价局于2008年12月9日向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各市(区)物价局发出通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
规范各类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有关事项主要包括:
(一)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由培训收费和代收费两项收费构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全市统一执行江门市物价局制定的培训费收费标准。驾驶学员须支付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型收费,可由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向学员代收,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考试费:汽车类480元/人/期;摩托车类225元/人/期。
(2)公路运输管理费:按附表所列培训收费标准的0.8%收费取(国家、省如有新规定,按国家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3)考场场地租用费:大客、大货30元/人/小时;小车20元/人/小时;摩托车15元/人/小时。场地租用费以学员进入考场练习(含考试)的实际时间收取。
(4)书费按实收取并报江门市物价局及所在地物价局备案。
(5)到阳山培训基地的大货车、小汽车长途食宿费170元。
(二)中拖、农汽车、手扶拖拉机类的培训费,由各市场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后公布执行,报江门市物价局备案。
(三)持部队驾驶员证换领地方驾驶员证以及在自愿的原则下驾驶员要求再次培训的培训费为:汽车类350元/人/期、摩托车类150元/人/期。
该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各驾校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以及代收费的公示,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原江门市物价局江价[2003]19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