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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学车吧综合编辑 更新时间:2013-8-14 22:48:00 浏览:7044次
网友问: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我在2012年科目二曾经考过2次,2013年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不是不计算,还是有10次?
宁波学车吧答:2013.1.1开始计算预约10次。这个是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规。123号新规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此外,新规中还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及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换句话说,预约一次考试,有一次正式考试和一次补考,五次预约,有10次考试机会。如果考了10次都没过,就得“回炉”重新学。
网友问:自已在网上怎样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我在公安交警信息网,网上车管,也没有预约呀!
宁波学车吧答:目前宁波科目二考试只能通过驾校预约,个人不能预约。所以你要联系你的教练,让他帮你预约。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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