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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驾校教练证报考时间、条件、地点

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车管所 更新时间:2013-8-3 15:18:00 浏览:13526次

[摘要]根据浙江省运管局《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受理2013年下半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运管局《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受理2013年下半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3年8月1日—8月15日,双休日除外,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二、受理地点

宁波宁工院汽车驾驶学校(海曙区通达路45号,咨询电话:87452116,杨老师)

三、受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地点:

二代身份证原件;

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历证明书、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附件2)

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附件3)

外省驾驶员还应增加:

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外地驾驶人备案卡复印件。

申请客货教练员或危货教练员的还应增加:

原教练证(2年以上);

教学经历证明。

(注:1、个人申报应先到受理地点领取工作联系单,凭联系单到车管所开具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2、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彩色复印件,规格为A4纸)

2、读取申请人二代身份证信息,打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所有材料符合要求后,收存申请材料,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

4、第一次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根据审核结果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5、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不能参加下半年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

6、申请人可在宁波运管处网站(www.nb96520.com>>  公众服务 >> 维修驾培 >> 驾驶员培训)查询审核结果。

 

附件: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报条件

2、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3、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

 

 

市运管处

 2013-7-2

 

附件1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报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汽车、法律、机电、机械、运输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3、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1)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的驾驶相应车型的经历;(2)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的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的经历;(3)小型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的驾驶相应车型的经历;(4)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4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的经历。

(三)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具有本科学历,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取得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2年以上且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4、5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姓  名

 

 

性  别

 

住址

 

驾驶证号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申请

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市车

管所

核查

情况

 

 

经核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和违法事故查询系统,该驾驶人于        

日在我市初次领   证,或       日转入我市,于       日增驾   (准驾车型)。核查情况如下(以打“√”为准,未要求查询的打“×”):

 

□         日以来无违法满分记录;

 

□         日以来未发生重大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日以来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         日以来未发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录;

 

□         日以来未发生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

□         日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记录。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盖业务专用章)

 

 

1、 核查时随带驾驶人的驾驶证和居民身份证;

2、 报考教练员由驾校统一办理;

3、申请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可由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办理,驾驶营运车辆必须出示车辆单位委托核查的证明;

4、本表一式三份,市车管所、市运管处及办理部门(驾驶人)各一份。

 

 

附件3

 

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

 

本人声明:

本人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规定,清楚符合一定的相应车型驾驶经历是获得驾驶操作教练员的必要条件。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本人声明:本人共   年从事    及相应车型驾驶,具体经历见下表: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驾驶车型

证明人

 

 

 

 

 

 

 

 

 

 

 

 

 

 

 

 

 

 

 

 

本人已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提供的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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