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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江东民生服务网 更新时间:2013-7-18 11:24:00 浏览:842次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目前宁波市的高温补贴标准为:130元、160元、200元。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具体您可以咨询劳动保障热线:12333。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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