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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中国宁波网 更新时间:2012-5-5 22:24:00 浏览:2554次
特别提醒
申报手续这样办理
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按要求加盖有关公章。学校将这些考生的情况,集中公示5天。
除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外,其余加分考生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报市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由宁波军分区汇总初审后,交宁波市双拥办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市双拥办将有关材料汇总造册,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有关名单。
中招办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5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涉及体育、艺术项目获奖加分的,2人及2人以上项目为集体项目,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体卫艺处提出并审核,涉及科技项目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提出并审核,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并审核,并统一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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