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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波学车吧 来源:宁波学车吧综合编辑 更新时间:2011-4-2 16:30:00 浏览:2938次
“霸王条款”风波折射保险市场顽症
尽管不少专家认为车险市场的所谓“霸王条款”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但不可否认现行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些瑕疵,同时也折射出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投保易理赔难”“重业绩轻服务”等问题。
庹国柱表示,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但保险公司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忽视服务质量的改善,为赚取保费收入,凭借信息不对称等对投保人进行销售误导、惜赔拖赔。
记者发现,在车险合同条款中,保险公司将代位求偿列为投保人的义务。不少车主并不了解通过转移追偿权进行索赔,而多数保险公司也很少向投保人说明这一权利。
“保险公司不应该以放弃代位追偿权为理由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损失。”李青武表示。
还有,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额的确定方式,但记者调查了不少车主发现,保险公司与他们签订合同时,很少做这方面的提示,而是直接按照新车购置价格计算保费。
“也许通过综合衡量,我还是会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但保险公司没有告知,人们就有一种受骗的感觉,因为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车主罗先生表示。
促进车险发展尚需完善制度、透明操作
车险条款引发争议后,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就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开展调研,并表示将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据了解,此次调研的内容包括当前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条款、费率厘定以及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等。
李青武认为,完善商业车险制度,首先应完善保单,规范保单条款设计。车损险中,应优先考虑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责任险中应优先考虑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应尊重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如实说明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
郝演苏表示,公众应正确看待现行的保险条款,不能把局部的、个别的问题看成全行业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增加公众对保险的理解。
庹国柱表示,随着公众保险意识的提升和维权意识增强,唯“保费”是瞻的粗放经营模式已经无法维系,保险公司应注重改善服务质量,树立诚信的行业形象,打造可持续增长模式。
[ 编辑:宁波学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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